NO.9建委职员充当工程掮客
金额:130万元人民币
人物:北京市建委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原助理调研员陈某
剧情:2000年9月至2004年5月,陈某以帮助邴某承揽市政工程、联系挂靠公司为名,收受对方39万余元的贿赂;2002年4月至2003年初,以帮助朱某承揽市政工程为名,陈某收受对方50万元贿赂,并索取价值2.9万元的呼吸机一台;2003年底,以帮助对方承揽市政工程、联系挂靠公司为名,陈某收受对方一辆别克君威轿车;2002年4月,陈某还向一市政工程公司收取了价值2万余元的IBM笔记本电脑。北京市检一分院认为,陈某先后向上述4人收取130.8万元贿赂款项的行为,侵犯了公职人员的职务廉洁性,涉嫌构成受贿罪。据悉,陈某收受的上述款物,检察机关目前已经将其全部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