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天,是福州入夏以来最热的一天,天气预报说有31度,我看远远不止,太阳明晃晃地挂在天空,烤得我直发昏,我开始测量住房的周边环境,坐公交车正常要半小时,市场至目的地要十五分钟,还要小学,尽管目前没有,但是小孩子总是会来的嘛,小学至目的地要二十分钟!走到售楼处,我热得头昏眼花,尽管依旧找不出退房的理由,我还是试探着问售楼小姐:“我考虑再三,想退房,帮我办一下手续吧。”她说:“这么好的房子要退呀?根据《合同法》,订金是不能退给你的,如果真的要退,也得等销售经理回来才能办。”等人的滋味不好受,时间艰难地过了两个小时,经理终于来了,我说明来意,对方开始做我的思想工作,到底是销售经理,三寸不烂之舌说得我心服口服,不再想退房的事情了。晚上朋友问起此事,竟然想起用“我选择,我喜欢”的广告语安慰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