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 2006-1-11 21:08:55
房产证办证协调会公告!
作者:白狼

今天下午,在鼓山镇政府和市房管局的领导协调下,春天业主代表与开发商房产办证公共维修金铁缴交问题进行了协商。市局领导也认为开发商与业主在合同中约定不符合国家政策的公基金缴交比例存在过错。最终,开发商同意就不足部分的1%公共维修金承担70%责任,就是说业主只需补缴0.3%,另外0.7%由开发商补齐便可顺利办理房产证。
    在此预先通告,正式通告请至春天物业栏阅览,鼓山镇政府有正式会议纪要。请同意此解决方案的春天业主们收到通知后及时到春天物业处进行登记,统一办理产权证。并请大家相互转告,特别是未入住的业主们。
    不同意此解决方案的业主,也有保留意见的权利,不进行登记,通过申请仲裁或起诉开发商的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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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2006-2-4 11:26:16
咱的白纸黑字的合同没有作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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